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
根据《天津大学招收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制定本院2026 级硕士推免生及直博生招收办法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申请人必须是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 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 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影响录取的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 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面向本校选拔在学硕士生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推免硕士生申请程序及材料审核
9 月22 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校推免考核的考生(含本校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网址:http://202.113.8.92/gstms)填报志愿,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其中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特别说明: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已参加我院2026 级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招生宣传导师团且选拔合格的考生不需要再通过此系统填报志愿。
通过初审且收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天津大学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 本科学习成绩单,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3. 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4. 如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提供相关证明。
5. 本科期间所获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证明。
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需于面试环节时查验: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本人学生证或学籍认证;
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程序
9 月22 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凡有意申请天津大学直接攻博生的考生(含本校生):
(一)我校博士报名网址:http://202.113.8.92/bszs/。
报名时间:2025 年9 月8 日中午12 时—2025 年9 月15 日中午12 时。(在我校报名网站报名后,仍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请务必注意。)
(二)报名材料明细如下(其中证件、证书类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下述材料的(2)-(6)项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 文件上传报名系统,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材料清单:
(1)《2026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编辑。请生成后手工签署本人姓
名。
(2)《报考天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填写对攻读博士学
位的认识和对将来课题研究的看法等。)
(3)《本科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校级培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6)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生证明(本校生无需开具);
(7)《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2 份;(按照要求请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请手工签署姓名。)
上述所有材料须用A4 纸规格(成绩单纸型不限)或A4 纸复印,并按
上述顺序沿左侧装订,复试录取后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特别说明:
1. 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只选择有本科学历和本科学位,但无需填写证书编号(或填写0)。
2. 直博生计划纳入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为保障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3. 报名系统开放后,直博生招生目录请查询我校研招网左侧“2026 年博导查询系统”或登录我校直博生报名网站查询。
4.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后续我校研招网校级公告《2026 年直博生系统开通通知》。
四、接收工作安排
1. 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25 年9 月22 日-10 月20 日),对我院数学专业提出申请。
2. 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分批次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接收申请,并在报考系统中更新进入考核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将由学院通知参加遴选考核。通过考核并取得《合格单》的考生可具备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报天津大学的资质,由学院及考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与否。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学院会根据招生名额,综合考虑材料审核和考核情况,将考核合格考生综合排序,划分拟录取批次。
3. 考核内容、形式
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通过我校考核,予以优先录取。
考核形式原则上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进行遴选,发送考核通知,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由学院进行通知。
4.凡通过考核,被我校接收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由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填报信息无比真实准确,如与面试合格专业有差异,责任自负。
5.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网址: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日。
五、其他说明
1. 2026 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现阶段报考系统中的招生专业目录仅供参考。
2. 错过预报名的考生如仍有意愿报考我校,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相关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考核,届时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3.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4. 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 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检,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六、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
1. 信息查询
申请、报考、成绩和录取等信息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我校将及时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最新招生信息,请申请人密切关注。
2. 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提起申诉。
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2-27406039
咨询电子邮箱: math@tju.edu.cn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明确事项,以《天津大学招收2026 级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为准。
天津大学数学学院
2025 年9 月6 日